学生考研工作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是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加强学生考研工作,有利于提升学院的办学水平,有利于扩大学院的办学影响,有利于引导学生成人成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考研的指导、管理及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学生考研工作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学院成立考研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管理学生的考研指导和奖励等工作。
第二条 所属经济学、会计学和工商管理三个系要制定学生考研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明确本系学生考研工作具体目标,与班主任、辅导员密切配合,实行精细化管理,为每一位大三预考研学生指定包抓指导老师,切实做好学生考研的全程指导与服务工作。
第三条 考研指导老师奖励
1.考研参考率奖励:考研参考率是指学生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取得所有课程考试成绩的人数占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系参考率奖励目标为30%,奖励系基数为1000元,每超过1个百分点,增加100元。未达到30%,该项奖励不获得。
2.考研录取率奖励:考研录取率是指学生收到相关高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人数占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系录取率奖励目标为5%,奖励系的基数为200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增加1000元。未达到5%,该项奖励不获得。
3.考研录取人数奖励:按照每位包抓指导老师辅导学生中实际录取人数计算奖励金额,每考取一位学生奖励对应指导老师1000元。
4.奖励以系为单位发放,各系根据其相关考研指导老师的工作量与工作效益予以分配,分配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于院内公示后发放。
5.班主任奖励以班级为单位,凡是班级参考率高于30%的班主任,给予200元奖励;班级录取率高于5%的班主任,给予500元奖励。
6.经费从学校相关奖金中支取,不足部分由学院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从学院管理费中支出。
第四条 考研学生奖励
1.凡报名参加研究生全部入学考试课程的学生,凭成绩单报销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费。
2.将考研作为各项评优评先的加分指标,在评选大三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等荣誉称号时纳入综合考评体系,作为衡量学生学习态度的考察因素之一。
3.将报考研究生并参考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参考指标之一,给予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考研学生。
4.将考取研究生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衡量指标,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即确定为优秀毕业生。
5.因故未能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凡考取研究生者,经申请,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可优先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每年对各系考研工作进行考核,对各系研究生考取率低于学院平均考取率,该系教师不得评为年度优秀教师;班级考取率低于学院平均考取率的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