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实施、提高实验班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就实验班学生的选拔录取、日常管理、教学任务与学业评价、导师制等重点工作制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实验班学生的选拔录取
第一条 组织保障
经济管理学院成立实验班学生选拔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学院督导为成员。负责实验班学生的选拔、考核和录取工作。
第二条 选拔时间
实验班新生的选拔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第3周之前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三条 选拔录取程序
1. 采取自愿方式予以报名登记;
2. 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为数学和英语;
3.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录取人数的2倍,择优选择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工作由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最终按照笔试60%、面试40%计算总成绩,按成绩排名予以最终录取。
第二章 实验班学生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实验班学生的管理采取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相结合的方式。
1. 在学院辅导员队伍中遴选实验班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引导、心理辅导等工作;
2. 在学院教师中遴选实验班班主任,负责实验班的日常管理、学生的学业规划、考研辅导等工作;
3. 在学院外聘教师中遴选实验班学生学业导师,负责实验班学生的视野开拓、创新精神培养、实践技能提升等工作。
第五条 实验班学生的管理原则上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学生手册严格执行。
第六条 实验班的教务管理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负责。主要有实验班行政编班、学籍管理、学分互转、跨专业学分互认等工作。
第三章 实验班学生的教学任务与学业评价
第七条 教学任务
1. 实验班学生的培养方案在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培养方案执行。在第二学年,实验班分两个专业方向,工商管理和经济学,分别按照各自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2. 实验班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选择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
3. 在已有专业培养方案基础上,学院拟制定《经济管理学院实验班培养方案》,在已有课程体系基础上,增加相应选修课程,旨在拓展学术思维训练、创新精神培养、实践技能提升。
第八条 学业评价
1. 学期考核。创新考核方式,采取学术论文、方案设计、学科竞赛等灵活多样方式。每学期进行考核结果综合排名,根据结果进行学业警示。
2. 年度审核。每一学年度期末,根据两学期考核结果,决定末位淘汰名额。具体情形参照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章 实验班学生导师制
第九条 导师的配备
每位实验班学生均配备一位学业导师,原则上从外聘教师中遴选,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最多不能超过3人。第一学期第5周前,完成导师的遴选和配备,导师聘期一般为4年,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更换。
第十条 导师的任务
1. 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
2. 每学期集中指导不能少于5次。
3. 给学生提供假期实践实习的工作岗位,指导学生完成调查研究等任务。
4. 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个性化制定学术任务,指导学生按期完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