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宝鸡文理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努力实现《经济管理学院“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鼓励学院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团队和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开展学术研究、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特制定宝鸡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院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第二条 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努力实现教学与科研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创新。
第三条 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杜绝学术研究中的不端行为。
第四条 鼓励和大力支持学术共同体建设,形成教学创新团队及科研创新团队。
第五条 学院成立学术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主任委员由学院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主管副院长、学院教学能力优秀、科研水平突出的教师组成。
第六条 学术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主任委员制,主任委员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学院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的科研和教研工作。
第七条 科研秘书负责及时将重大的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的科研和教研活动、科研和教研学术会讯以及学院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有关信息进行发布、统计和归档。
第八条 学院在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择优滚动遴选研究方向鲜明、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可行的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群体,设立相关的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创新团队要有相对稳定的负责人和学术梯队,应有合理的职称、年龄结构,须有本科生或研究生1-2名作为团队秘书参与。
第九条 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必须紧密围绕学科前沿,按照“崇术重用、服务地方”的指导思想开展团队建设,对现有科研和教研方向进行凝练,对现有学术资源重组优化。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要有明确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要在其学科领域和专业方向有一定的系统研究并形成一定特色和优势。团队类型包括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两大类,教学团队设课程建设团队、专业建设团队和教学成果奖团队三个方向;科研团队围绕学院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两大校级重点学科,结合团队研究方向自拟方向。
第十条 在团队计划实施周期(2-3年)内,学院向各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提供稳定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投入,支持每个团队活动经费1-3万元。各团队在中期考核通过前可以报销项目经费的50%,在结题考核通过后,可以报销项目经费另外的50%。团队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学费用由学院支付;团队成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若无个人项目支持,相关费用优先从团队经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学院坚持“基础扎实、竞争资助”的立项原则,实行“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模式,明确各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的准入条件、建设要求、管理机制及绩效评价体系。在认真考核各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绩效的基础上,实施“可进可出”的动态建设规则,重点评估团队的教学与科研创新能力、队伍建设情况、科研与教研成果。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著的团队给予政策倾斜和稳定支持;对总体运行情况不好、不能发挥团队应有作用的,减少经费投入直到取消立项。
第十二条 学院支持各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在现有的科研和教研基础上,以高层次教学名师或学术骨干为主导,鼓励团队成员间开展各种形式的协同创新,按计划按要求加快团队建设,实现科研、教研及教学的良性互动。
第十三条 教学创新及科研创新团队的任务如下,团队在建设周期内完成1、2、3项任务,且完成4、5、6中任意2项任务。
1.每学期组织召开本方向科研或者教研例会不少于5次;
2.每年邀请本方向国内外专家讲学不少于2次;
3.每年参加国内或国际学术会议不少于5人次;
4.团队建设期内,以团队形式申报并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教研项目1-3项,或者校级重点教研项目1-3项;
5.团队建设期内,以团队形式发表教改论文3-5篇或核心以上期刊学术研究论文3-5篇;
6.团队建设期内,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市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省厅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以学院学术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解释为准,本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