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26〕16号)《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一年级学生可按规定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跨专业调整;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因学业困难且自愿延长修业年限的,可在所在学院内申请转专业,原则上实行“降转”。学生累计修业年限(含转专业前在校学习时长)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六年)。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情形
1.学生在拟转入专业领域具有突出特长或代表性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体包括: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项(团队前三人);获授予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2.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
3.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入学时隐瞒既往病史),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含学籍异动后原专业无后续招生的),由学院提出意见,经教务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在读学生可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或毕业年级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4.在校期间受到校纪校规处分尚未解除的;
5.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的;
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四)转入专业生源要求
全校所有专业(除艺术类、体育类),文理不限。
二、审核程序
转专业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1.公布方案
2026年4月29日前,学院公布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考核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共同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等。
主要时间节点:
(1)2026年5月6日12点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初审通过后,5月7日移交转入学院;
(2)2026年5月13日前,对转入学生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26年5月15日,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公示。
3.学校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主管校长审批后,以文件形式下发转专业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核科目与方式
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
四、录取规则
综合学生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依据专业接收指标计划,择优录取。针对大一转专业学生:学业成绩60%(大一第一学期)+面试成绩40%;针对大二、大三转专业学生:学业成绩40%(已修所有学期)+面试成绩60%。
学院按照各专业学生申报意愿,组织考核,并将成绩排序后,报学校审批,学校下达各专业接收计划数,按照成绩择优录取。
五、咨询方式及投诉途径
咨询地点:思贤楼509经济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3566087(或微信群,进群扫下方二维码)
六、其他事宜
1.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2.依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认定学生已修学分。
3.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及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因转专业延长修业年限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须实名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及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诉视为无异议。
七、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