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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阶自查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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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202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阶自查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确保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及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学院将对202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行自查及后续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工作自查安排

    1.检查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2026届全体硕士研究生。

    2.检查内容

(1)工作进展: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落实情况、研究计划执行进度、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工作量。

(2)阶段性成果:已取得的实验数据、调研资料、理论分析成果、撰写的论文初稿等。

(3)存在困难:目前研究中遇到的主要问题、需要学院或导师提供的支持。

(4)学术规范:已完成部分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引用文献是否规范。

    3.检查形式与安排

学生自查与导师审核。

学生需认真总结论文进展情况,附上论文初稿或详细提纲。

学生应主动与导师保持密切沟通,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工作。

二、学位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论文进度

提交时间

导师反馈时间

论文要求

论文一稿

2026年1月9日

2026年1月17日

(1)依照论文提纲完成内容,主体部分(引言、正文、结论)

(2)结构完整、格式符合写作规范

(3)论文总体完成度不低于70%。

论文二稿

2026年2月20日

2026年2月27日

(1)根据导师修改意见,补充完善研究内容、图表及文字表述,基本达到学位论文标准。

(2)格式符合写作规范,论文结构完整、编排规范。

(3)论文总体完成度不低于80%。

论文三稿

2026年3月6日

2026年3月13日

(1)根据导师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基本满足送审要求。

(2)格式应进一步规范,基本符合送审标准。

(3)论文总体完成度不低于90%。

论文四稿

2026年3月20日

2026年3月27日

导师根据论文质量确定是否同意研究生参加预答辩,并将不同意预答辩名单报送学院,由学院书面报备学位办公室。

(1)内容应全面梳理,确保结构、论述、引注、参考文献等达到送审标准。

(2)格式应严格遵照写作规范进行整改。

(3)论文总体完成度应达到100%。

(五)论文定稿(预答辩后修订稿)


2026年4月4日



预答辩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将论文报送至学位办公室,进行查重及校外盲审。报送时附4次《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及预答辩记录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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