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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芦蕊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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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件

经管院字20223

 

关于芦蕊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有关老师:

为了发挥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院内设岗位设置原则充分调研和意见征,学院202235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相关岗位如下调整

一、管理系

 任  蕊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负责人屈新英

工商管理专业负责人  瑞

市场营销专业负责人东晓莉

二、经济系

主任冯斌星

专业负责人宗玛利

三、会计系

主任  焱

专业负责人  佳

四、督导组

副组长  蕾

 导焦建秋  涛袁春云杨蔓利

以上同志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任期两年。自此决定发布之日起,学院其它岗位及其聘任文件自行废止。


                                        经济管理学院

                                       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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