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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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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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保证研究生教学秩序,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应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程(试行)》关于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的规定,安排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任课教师。

2、应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及管理工作。课程教学须有教学大纲,通过学习、借鉴、小型讨论会等形式,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大纲,凡无教学大纲或教学大纲存在明显失误的,原则上不能开课。

3、专业型研究生课程教学务求紧密结合行业特点,须安排相当量的本行业专家授课。教师教案应结合企业、中小学发展现状,突出问题导向,形成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课程教学中要着重采用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有利于研讨解决问题的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际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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