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全体党员和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省以及校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全力确保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进行,现对我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不服从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落实不力、推诿扯皮;
二、严禁工作中擅离职守、消极应付,影响防控指令传达、落实;
三、严禁自行其是,抵制防控工作检查,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疫情;
四、严禁以任何形式制造、散布、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五、严禁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部署检查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走形式,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宝鸡、擅自关闭通讯工具;
七、严禁组织或参加集体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八、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或培训辅导活动;
九、严禁购买、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十、严禁从疫情较为严重的区域(尤其是湖北省)回宝鸡后不报告、不按规定自行隔离,故意出入公共场所。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信心决心、自觉遵守纪律,坚守疫情防控第一线,坚决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把校党委的防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让党旗在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疫情防控期间,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及时上报、加强宣传,营造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对在防控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宝鸡文理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