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会计硕士(以下简称MPAcc)实习实践的质量,实现实践环节全过程管理和评价,依据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性培养方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及基本要求
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能力。MPAcc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都需要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严格考核,考核方式主要采取考查方式。考核合格,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专业实践考核及管理
(一)实践内容
专业实践形式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
①由校内论文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承担的会计类应用型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②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企业的资源,由校外实践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③依托本专业的实习基地,结合会计实际岗位,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需满足以下情况,第一,单位地址必须是宝鸡市区单位。第二,实习工作必须为财会类实习岗位。第三,校外指导教师必须为专业技术人才,为注册会计师或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第四,实习单位与学院签订实习协议。
研究生参加上述实践项目,累计实践时间达到半年以上。
(二)专业实践管理
1.制定专业实践计划
实习开始前,学员需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向导师(可由校内指导教师或实践导师或双方协同)提交一份实习计划(见附件1),要求书写清楚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实习方式、实习目的、预期要达到的效果等内容。
2.完成实习材料
①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鉴定表(见附件1)。
②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报告(见附件1)。
实习案例研究报告题目必须结合实习实践基地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习感受进行书写,字数在1.5万字至3万字之间,实习报告内容尽量与毕业论文相结合,做到内容充实,选题具体。
建议实习学员针对某一单位或某一行业的重大理论或实践问题,撰写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践参考价值的实践报告。报告形式鼓励采用案例研究的形式,也可以采用疑难问题研究报告、高质量的管理制度设计、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形式。
(三)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实践满分100分,学员实习结束后及时将《实习手册》(见附件1)送交学院办公室。《实习手册》包括实习计划、实习鉴定、实习报告等材料,实习材料提交时间为第四学期期末,逾期将无法取得实习实践学分及成绩。
依据学生提供的实践成果,由校内指导教师、校外实践导师(或专业实践指导老师)给出百分制评分,按权重各占50%折合成综合成绩,由学院组织评议组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实习成绩。
(四)专业实践纪律
研究生在进行专业实践期间须遵守以下纪律:
①参加实习单位社会实践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实习计划,认真完成实践任务,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②参加实习单位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签订并提交《实习协议》(见附件2)。
③学生在实践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在校外实践导师(或专业实践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向校内指导教师请假,并在学院备案。累计缺勤时间(包含请假时间)超过规定实践时间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实践考核。
④学生在专业实践期间要定期及时报告。
⑤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严禁抄袭他人实践成果,违者将给予实践成绩降为0分处理。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