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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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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教职工:

   现将学校《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予以转发,望周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月3日

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2020年寒假放假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1月11日(星期六)起放假,2月22 -23日(星期六、日)报到注册,2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1月13日(星期一)起放假,1月11-12日不休息,继续上班。2月22日报到上班,2月22-23日不休息,办理学生报到、注册手续和准备开学工作。

3.附属学校按照宝鸡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寒假放假时间。

二、工作安排

1.放假期间,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要确保一些重要的必须延续和开展的工作继续推进。对下学期拟开展的一些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相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寒假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和文件起草工作。

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要认真做好2020级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报送及公布相关工作。科技处、社科处在假期积极组织好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3.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好阅卷工作,按照规范要求整理好试卷等相关材料。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凡在放假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工作。

4.做好校友工作。利用假期广泛联络校友,互通信息、交流经验,不断积累校友资源,为学校发展助力。

5.继续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国培总结评估、省培调研及课程安排工作。

6.组织部、工会、人事处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困难教职员工的春节走访慰问工作,学生处、学研处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把党和国家、学校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师生员工手中。

三、认真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

1.寒假期间原则上不提倡学生留校,个别因家庭在边远地区或特殊情况不能离校的学生,按照“逐一登记、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的要求,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各二级学院审查同意后统一造表(注明年级、性别),于1月6日前送至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并按归口报送学生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备案,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各二级学院负责于1月8日前安排好学生假期的住宿和学习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对留校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图书馆、科研实验室以及部分教室假期要面向师生开放,以利于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开展学习、科研工作。图书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制定图书馆、实验室以及部分教室开放使用管理方案并向全校公告。寒假期间,凡涉及学生考研、公务员考试辅导等需要开设培训班的,要严格按照学校《公共用房及校内场地租赁暂行规定》《关于严禁教职工利用学校公共资源收费办班的规定》相关文件执行。

3.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等部门要确保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和安全,安排好假期的维修和建设工程项目,并利用假期对学校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为下学期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做好准备。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并制定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宣传部要做好春节校园节日氛围的营造,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网络文化活动,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5.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要做好假期网络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加强网络监控,有效封堵、及时删除有害信息,确保校园网络安全运行。

四、扎实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1.夯实稳定安全工作责任。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稳定安全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2.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卫处牵头、各单位积极配合,放假前在全校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重点做好学生公寓、食堂、重要活动场所、实验室、配电室和水电气暖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和安全管理,确保寒假实验室开放期间的安全。针对冬季干燥易发火灾的实际,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重点,校内各单位及住户要严格遵守宝鸡市有关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止在学校人口密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3.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放假前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包括遵纪守法、交通安全、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溺水、防震、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4.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突工作

全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⑴各单位要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工作,保证重要工作不延误、紧急工作不拖延。要认真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必须检查本单位所属各类场所的安全情况。各单位的假期值班表请按附件统一格式填写,打印在标准A4纸上并将电子版发至yb3368966@163.com,于1月8日前报送党政办行政科(高新校区图书馆804室),抄送保卫处。

⑵寒假期间,保卫处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同时抓好高新校区和石鼓校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门禁制度。校卫队和各楼宇值班室、门卫要恪尽职守,加强校园治安巡逻,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滋事破坏,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保卫处值班室分别设在高新校区13号公寓122室和石鼓校区办公室二层204室,值班电话:3566110(高新校区),3368922(石鼓校区)。

⑶学校设总值班室,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学校处级干部值班安排和要求,在总值班室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总值班室设在高新校区图书馆111室,值班电话:3566306。

⑷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等现象。若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应对和处置,不得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

五、学校2020年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寒假期间,公务车辆除值班备勤和其他应急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钥匙交车队统一管理。

寒假期间1月11日(星期六)至2月23日(星期日)通勤车安排见附件2。

附件1:寒假值班表(样表)

附件2:寒假期间高新校区、石鼓校区通勤车安排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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