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9年暑期休假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

全院教职工:

 现将学校《关于2019年暑期休假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予以转发,望周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7月10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19年暑期休假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7月13日(星期六)起休假,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7月13日(星期六)至7月1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7月15日(星期一)起开始休假。8月31日(星期六)报到并开始上班,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不休息,办理学生报到、注册手续。

三、2019级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7日(星期六)、8日(星期日),2019级硕士研究生报到时间为9月2日(星期一),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迎新生准备工作。

四、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学校工作安排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好放假前和假期各项工作。

1.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好阅卷工作,教务处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凡在放假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自行安排时间完成。

2.认真做好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处及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19年本科及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3.认真做好校友会工作。扎实开展校友会工作,广泛联络校友,互通信息、交流经验,不断积累校友资源,为学校发展助力。

4.相关部门利用假期做好创大更名工作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工作;推动创大更名重点难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部门工作实际,调研学习更名成功学校创大工作经验。

5.各单位在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好下半年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自行存档。

6.继续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暑假面授教学、“国培计划”培训及学生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认真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

1.暑假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离校的学生,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留校住宿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办理留校住宿相关手续,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安排好学生假期的住宿和就餐工作。各学院要对留校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图书馆、科研实验室以及部分教室假期要面向师生开放,以利于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开展学习、科研工作。图书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制定图书馆、实验室以及部分教室开放使用管理方案并向全校公告。暑假期间,凡涉及学生考研、公务员考试辅导等需要开设培训班的,要严格按照学校《公共用房及校内场地租赁暂行规定》《关于严禁教职工利用学校公共资源收费办班的规定》相关文件执行。

3.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等部门要安排好假期的维修和建设工程项目,并利用假期对学院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为下学期教学等各项工作做好准备。

六、扎实做好假期稳定安全工作。

1.认真做好假期各项值班工作。

⑴ 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保证重要工作不延误、紧急工作不拖延。假期值班表请按附件统一格式填写,打印在标准A4纸上(电子版发至yb3368966@163.com),于7月5日前,按党口和行政口分别报送805室和804室,抄送保卫处。

⑵ 保卫处做好假期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值班室设在新校区13号公寓122室,值班电话:3566110(新校区),3368922(老校区)。

⑶ 学校设总值班室(新校区图书馆一楼111室),电话:3566306。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学校处级干部值班制度的要求,在总值班室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⑷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等现象。若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应对和处置,不得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

2.切实抓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放假前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包括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及雷电、防震、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3.保卫处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保卫处牵头,各单位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方面自查工作,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休假期间,保卫处要继续抓好老校区和新校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校卫队和各楼宇值班室、门卫要恪尽职守,加强巡逻,确保休假期间校园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4.保卫处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校园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七、7月13日(星期六)至9月1日(星期日)期间通勤车安排见附件2。

1.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应根据假期实际,本着节约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通勤车辆。

2.休假期间,公务车辆除值班备勤和其他应急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

                             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培育与实训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系列讲座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