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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4年度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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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选拔2014年度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的通知》(宝市组发〔201425号)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开展2014年度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5316日上午1200

二、选拔条件和对象

按照《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执行,参选者提供的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以过去3年内所取得的为准。

选拔对象主要是:在科技创新、重点产业、经营管理、专业技能、金融信息、教育卫生、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专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被专家和社会认可,并为宝鸡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加大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力度,对45岁以下青年参选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的,同等条件下适当予以放宽。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填写《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表》(见附件2)和《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各1份(电子版填好后报送时电子版一并发送至10617864@qq.com);并附本人主要业绩和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关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

  2)主要著作、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3)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4)担任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上一级领导机关纪检部门所出具的廉政鉴定;  

5)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

2.申报流程。被推荐人选将书面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后,报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会同组织部、教务处、学研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初选,提出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审定,报宝鸡市委人才办。

未尽事宜,请参阅宝鸡市委组织部网站或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冯东 王苗;联系电话:3565208356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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